2.拓宽开放领域。充分利用国内市场吸引力日益增强的优势,着力吸引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区域总部,加快现代服务业开放,努力提升现代服务业利用外资的比重。加强物流、金融、商贸等领域的国际合作,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为先进制造业发展提供支撑。充分利用旅游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大力发展国际旅游业。在更广领域利用国际科技资源,进一步开拓科技国际合作渠道,促进科技国际化。大力推进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吸引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与我省合作办学,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大力拓展对外文化产业交流和合作,加强重点文化品牌建设,组织具有江苏品牌的国际文化交流,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对外贸易,推动江苏优秀文化产业走向世界。
3.加强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合作。发挥我省与台湾经贸关系密切的优势,拓展苏台合作领域,进一步提高苏台经贸合作水平。提高苏南地区台资产业层次,建立多个国家级和省级涉台经贸合作平台,积极推进海峡两岸经贸合作区建设。鼓励台资在苏中、苏北地区进行产业布局,在苏中、苏北培育若干个具有产业特色的苏台投资合作促进区。加强苏新合作,通过江苏-新加坡理事会、苏州工业园区中新联合协调理事会等平台,鼓励苏州工业园区在扩大开放领域上先行先试,进一步提高园区发展水平;充分吸取新加坡在经济发展和公共管理方面的经验,不断移植苏州工业园区的发展模式;开展更多技术、项目、人才合作,加快南京生态科技岛、苏通科技产业园、丹阳中芬数字生态园和苏宿工业园建设。继续加强与港澳地区的经贸联系,重点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合作。充分发挥我省友好省州全国最多的优势,加强经贸合作关系。
4.创新利用外资方式。鼓励外资企业通过并购进一步整合产业链,引导外资创业投资基金投向我省新兴产业,促进股权基金投资于发展前景好的成长型企业,鼓励我省企业在境外上市和外资企业在境内上市。抓住国家对设立私募基金、创投基金、投资性公司审批权限下放的有利时机,大力引进境外各类投资基金。到2012年,新增引进30个外资创业投资基金,推动30家以上投资性公司落户江苏。加大间接利用外资力度,支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医疗卫生等领域利用国外优惠贷款。
(五)以调整结构为重点,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1.提升一般贸易发展质量。努力扩大一般贸易出口,逐步提高一般贸易比重,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大力支持和发展消费品出口,继续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扶持光伏、生物医药、风电设备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支持纺织服装、轻工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培育一批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经营能力的大型外经贸企业。鼓励企业通过境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带动出口。到2012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一般贸易占比达到15%,比2008年提高约7个百分点。
2.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引导外资投向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资源消耗少、产业配套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吸引跨国公司把高端制造环节转移到我省,延伸和完善加工贸易产业链。鼓励有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和营销网络,为加工贸易内销创造条件、提供便利。搭建配套协作平台,鼓励民营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配套,加快加工贸易本土化。强化加工贸易载体建设,整合、拓展现有特殊监管区域功能,实现功能叠加和优势互补。加强政策引导,促进苏南地区加工贸易向苏中、苏北地区梯度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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