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益林养护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沪绿容〔2009〕331号)
各区县林业主管部门:
现将《上海市公益林养护技术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试行期暂定为一年,试行期间请及时将你部门的试行进程与效果反馈我局科技信息处和林业处。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公益林养护技术规程(试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上海市公益林养护技术规程(试行)
前言
本规程编写来源于上海市科技兴农推广项目“循环生态农业新技术的组装示范”,旨在通过制定生态公益林养护技术规程,探索和建立科学、规范,符合上海市公益林特点的养护操作规范,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本规程由上海市林业局及上海市林业总站共同主编而成,规程解释权属上海市林业局。
本规程的制定是在参考现有相关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上海本地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本规程对上海市公益林养护技术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一般规定;4、日常养护;5、林分抚育;6、病虫防控;7、防灾减灾;8、养护档案。
公益林养护过程中涉及抚育间伐、低效林改造和更新等工作,应按照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实施。公益林的抚育间伐、低效林改造和更新的实施应编制相应的作业设计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主编单位:上海市林业总站
主要起草人:潘士华许东新吴昌田衡辉吴尧陶丹
李琦滕连锁
主要审查人员:居益民肖龙根白燕峰褚可龙石振昌陈立民
1 总则
为提高上海市公益林管理水平,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1995)、《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GB/T 18337.1-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DG/TJ 08-2058-2008)等法规文件和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市公益林实际情况制定该规程。
1.1 本规程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公益林的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