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春节后复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石建〔2009〕30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安监局,各施工、监理企业、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单位:
春节过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陆续新开工或复工。今年我市“三年大变样”工作进入了关键时期,市政道路、平改坡、城中村改造等一批投资规模大、工期短、任务重的项目将开工建设,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安全施工,现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新开工或复工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对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尤其要以加强对农民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的培训和教育工作为重点。要求新入场工人了解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其自身从事的建设项目施工特点、危险点和易发生事故的操作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降低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有记录,并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准上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及考试试卷要存档。
二、认真开展复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
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复工前要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塔吊、施工机具、脚手架、“三宝、四口”、职工宿舍、物料提升机等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及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尤其我市今年春季天气干燥,雨水少,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各施工单位对存在的事故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三、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各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
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切实履行法定的安全职责,发挥自身的能动作用,对在监的工程项目新开工或复工前督促施工企业按标准、规范要求做好节后复工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严把安全监理关。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要对施工现场重大的安全活动进行旁站监理。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对现场无法立即整改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工整改,复检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并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