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建设厅《关于改进和深化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石建办[2009]12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直属各相关站办: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进和深化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创建我市良好的投资建设软环境,加快我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建设项目的实施。现将河北省建设厅冀建市[2009]67号《关于
改进和深化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1、各相关部门、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改善省会城市投资建设软环境的高度,认真研究,抓紧落实。
2、各县(市)区建设局要根据省建设厅《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改进当地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程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为我市投资拉动建设项目和“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建设项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