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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筑协会关于印发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通知

石家庄市建筑协会关于印发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通知
(市建协[2009]5号)


各会员单位:

  石家庄市建筑协会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已经会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协会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全心全意为会员单位服务;各会员单位要认真监督岗位职责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协会反映意见和要求。

  特此通知。

  附:石家庄市建筑协会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009年5月22日

石家庄市建筑协会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石家庄市建筑协会秘书处 2009年5月12日)

会长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社团组织各项方针、政策,不断研究、探索行业改革发展的有效途径,努力为政府和会员单位进行服务,促进行业进步。
  二、召集和主持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
  三、代表常务理事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报告工作。
  四、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五、负责协会年度计划的组织编制及协调落实工作。
  六、搞好协会领导分工,充分发挥副会长和各专业委员会的主观能动性,及时协调、平衡各部门之间工作。
  七、组织开展行业情况的调查研究,为制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技术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八、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九、经常深入会员单位,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十、加强对驻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抓好廉政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十一、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各项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副会长岗位职责

  一、积极参与协会集体领导,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当好会长参谋和助手。
  二、在会长领导下,认真负责地抓好分管的各项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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