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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理。该停工整改的,停工整改;该吊销、暂扣资质、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坚决吊销、暂扣,无权吊销、暂扣的,可以向发证机关提出建议,由发证机关予以处罚。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

  (三)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搞好新闻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群众参与到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行动中来。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

  (四)坚持廉洁刚正的执法作风。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理念,切实做到公正执法、廉政执法。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恪尽职守、严肃认真、执法为民、勤政廉洁”的优良作风,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附件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建安〔2009〕306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为依据,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突出重点,依法治理,标本兼治,提高水平,促进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狠抓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治理和纠正违章违规行为,切实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努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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