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工作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全国科普工作统计调查,可以使政府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国家科普资源概况,更好地监测国家科普工作的运行质量,为政府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依据国家和省科普工作调查方案的要求,全市科普工作统计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1. 调查市、县两级科普资源投入状况。科普资源包括科普机构和人员、科普经费投入、科普场地以及科普传媒等。
2. 监测全市科普工作运行状况。通过掌握科普活动的基础数据,了解全市科普活动的总体情况。
二、科普工作统计的范围
本次统计的范围包括市直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和组织。统计填报单位主要包括:
1.市级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园林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畜牧局等。
2.县级单位:县科技局、县科协、县教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文化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委、县环保局、县广电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园林局、县气象局、县工会、县团委、县妇联、县畜牧局等。
三、科普工作统计的组织
科普工作统计由市科技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市科技局负责制定统计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和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统计工作。
各县(市)区科技局牵头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科普工作统计。
四、科普工作统计的操作步骤
全市科普工作统计按市、县分级实施,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
1.市科技局负责全市科普工作统计。包括向全市同级有关部门、所属各县(市)区科技局布置科普工作统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全市的所有调查表和填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二份)报省科技厅备查。
2.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普工作统计。包括向同级有关部门布置科普工作统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县(市)区的所有调查表和填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二份)报市科技局备查。
五、调查表下载和数据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