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联席会”成员单位技术转移步伐,确保成果转化的高质量,探索“带土移植”技术转移模式。鼓励在转化(引进)先进技术的同时,将原成果研发人员与成果一同整体引入企业项目中。对采用“带土移植”技术转移模式的项目,按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程序,给予优先支持。
对“联席会”成员单位在研发和技术转移中表现优秀的科技人员,由“联席会”秘书处负责、“联席会”成员单位推荐,每二年一次进行评选,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技术转移中取得的优秀成果,直接推荐参加市年度科技奖励评审。
三、实现省会科技资源共享,建设技术转移中心网络体系
利用现有的“石家庄科技网”和“石家庄技术市场网”信息平台,实现与“联席会”成员单位的网上友好链接和信息资源共享。及时发布各成员单位科学研究动态、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信息。
以“联席会”成员单位为主,建设省会科技项目咨询论证、项目评审、科技成果鉴定验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优先选用专家库专家参与省会各项科技活动。
鼓励“联席会”成员单位按照国家技术转移行动方案要求,建立本单位的技术转移中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省会技术转移中心网络体系。联席会成员单位的技术转移机构经市科技局验收评审通过后,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补助。
四、加强“联席会”日常工作
在市科技局加挂“河北省省会高校科研院所联席会秘书处”牌匾,明确一名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设在成果与市场处。各县(市)区科技局明确一名联络员,作为“联席会”秘书处的成员,协助履行秘书处职责,为“联席会”成员单位在各县(市)区开展工作提供服务。
“联席会”秘书处不定期地组织“联席会”成员单位的专家,有关行业、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举办研讨会、座谈会、合作对接会等多种形式的专题活动,到企业进行调查研究、技术会诊,举办科普讲座、科技考察等多种活动。不定期编印“联席会”成员单位信息简报,反映成员单位科研动态,科技活动动态,宣传成员单位先进工作经验与典型人物事迹,介绍国内外技术转移的理论、案例和先进经验,重大事项及时向“联席会”有关领导反映。
为进一步搞好“联席会”日常工作,除维持正常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渠道、方式不变外,从2009年起,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做为组织、协调“联席会”成员单位各项活动的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