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印发《关于加强省会高校科研院所联席会工作推进产学研合作的意见》的通知
(石科[2009]17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河北省省会高校科研院所联席会成员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省会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与“河北省省会高校科研院所联席会”成员单位的全面科技合作,推进省会产学研工作的健康发展,经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加强省会高校科研院所联席会工作推进产学研合作的意见》印发你们。望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
附件:关于加强省会高校科研院所联席会工作推进产学研合作的意见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关于加强省会高校科研院所联席会工作推进产学研合作的意见
“河北省省会高校科研院所联席会”(以下简称“联席会”)自2004年10月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及省科技厅的支持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积极参与省会科学研究与技术转移工作,对推动省会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省会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全面技术合作,调动“联席会”成员单位的积极性,挖掘省会科技资源优势,加快技术转移步伐,推动省会产业结构调整和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项目随时申报,强化项目申报与完成情况的沟通
“联席会”秘书处加强与“联席会”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联席会”成员单位与有关企业合作申报的重大科研项目、技术转移项目,可随时申报。项目经论证评审后优先列入石家庄市科学研究与发展计划,予以支持。 “联席会”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以书面形式向秘书处提供申报项目以及完成项目的情况,秘书处负责申报项目进展情况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二、鼓励“联席会”成员与企业联谊合作,探索“带土移植”技术转移模式
鼓励“联席会”成员单位深入企业,开展定向、定点长期科技合作,开展人才及技术交流。企业可根据自身科技发展需要,聘请“联席会”成员单位的专家到企业任(兼)职;“联席会”成员单位也可为企业专题培养或培训有关技术人员。秘书处负责组织协调、牵线搭桥,促进“联席会”成员与企业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