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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区学校布局规划》的通知

  4.这是教育服务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的迫切需要。教育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必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随之进行布局的调整和完善。近年来,全区区域经济结构和行政区划调整、南部山区生态移民搬迁、宁东(太阳山)能源基地和沿黄城市带建设等重要战略举措的实施,必将带动人口的正常流动和有序转移,迫切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学校布局结构。
  5.是科学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全区各地、各大中专院校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很高,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计划开工建设的教育项目较多。在这种情况下,科学统筹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有限资金最大的使用效益,真正使教育项目建一所、成一所、发挥效益一所,显得尤为迫切,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教育发展的速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实现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坚持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努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区域内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宁夏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宁夏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提高“两基”工作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规划布局工作的意见》。
  国家及自治区其它有关法规及《宁夏统计年鉴》、《宁夏教育统计手册》等人口、教育统计数据。
  (三)实施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全区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学校与各级各类教育。区域总面积6.6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预测)2012年650万人、2020年7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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