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陕西省重点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政字〔2009〕8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加快县域城镇化发展纲要》精神,充分发挥重点镇辐射带动作用,加速产业向重点镇聚集,扩大重点镇规模,不断加快县域城镇化进程和县域经济发展,省政府决定成立陕西省重点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洪 峰 副省长
副组长:李明远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子青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成 员:张光进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军锋 省教育厅副厅长
许 强 省公安厅副厅长
李保存 省民政厅副厅长
韩中林 省财政厅副厅长
雷保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喻建宏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兴民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张孝成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