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安监管煤监一字[2009]111号)
各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吉煤集团公司:
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但是,煤矿安全基础薄弱,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的情况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重庆市松藻煤电有限公司同华煤矿“5.3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为从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就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如下:
一、对确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要依照“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规定,严格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规定的煤矿矿井,必须立即进行整改,直至措施落实后方可进行生产。
二、对存在矿井动力现象的煤矿企业,企业要抓紧向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机构提交申请鉴定报告。经鉴定,确定为突出矿井的,要严格按照“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规定进行严格管理。申请鉴定期间,要比照突出矿井进行管理,在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情况下,不得违规组织生产。
三、汛期将至,各煤矿企业要认真做好汛期“三防”的准备工作,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对存在洪水淹井隐患的矿井,在暴雨期间必须停工撤人,不得进行井下作业。要制订完善水害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排水设备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