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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09年浙江农业博览会和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的通知

  (二)参展单位。由各市在提倡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参展,要求首次参展的单位占整个参展单位总数的10%以上。
  (三)展示、展销费用。参展单位的布展、运输、食宿等费用自行解决。展位费由参展单位承担一部分,其中对首次参展企业再给予30%的优惠。参展农产品及运输在省内可享受浙政办发〔2001〕36号文件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四)组织领导。本届展销会和农博会相互衔接,统一部署落实。
  省农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展会运作机制,认真落实安全、便民等各项措施,加强对参展客商的信息管理和跟踪服务,不断提高展会效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参展,认真把好参展产品质量关,确保农博会和展销会取得实效。

  附件:2009年浙江农业博览会组织委员会名单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09年浙江农业博览会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 任:
  茅临生(副省长)
  副主任:
  孙景淼(省农业厅厅长)
  陈 龙(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委员:
  冯一鹤(省农业厅副厅长)
  余振波(省农办副主任)
  邢最荣(省林业厅副厅长)
  俞永跃(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韩鹤忠(省粮食局副局长)
  周加洪(省供销社副主任)
  姚作汀(省发改委副主任)
  肖歌(省旅游局副局长)
  凌秋来(省公安厅副厅长)
  邱飞章(省科技厅副厅长)
  金慧群(省财政厅纪检组长)
  秦 忠(省商务厅纪检组长)
  叶 真(省卫生厅副厅长)
  李良福(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祝贤林(省工商局副局长)
  林呈生(省台办副主任)
  余长年(省侨办副主任)
  陆国灏(省外办副主任)
  郑宪宏(省协作办副主任)
  徐宝根(浙江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王则光(杭州海关副关长)
  徐 山(省贸促会副会长)
  张明生(省农科院副巡视员)
  鲁成银(省茶科院副院长)
  李西明(中国水稻所副所长)
  朱 军(浙江大学副校长)
  何关新(杭州市副市长)
  陈炳水(宁波市副市长)
  黄德康(温州市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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