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合肥市重点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合重建管[2009]262号)
各处室、滨湖新区分局、新机场建设办公室: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2009年合肥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合安[2009]3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重点工程建设的特点和安全形势,制定《2009年合肥市重点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2009年合肥市重点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根据《2009年合肥市市直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制定本考核评分细则。
本细则考核实行百分制,由重点局对承担局属工程建设任务的处(室)、单位进行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8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各处(室)、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被列为市安委会、安监局、市建委挂牌的重特大隐患的整改工作,或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或重伤频率超过千分之0.6以上,定位不合格等次。对定位不合格等次的处(室)、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一、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共40分)
考核依据:各处(室)、单位自承建项目开工之日起到竣工移交止所发生的事故统计情况。
1、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30分)
发生一起,扣30分。
2、重伤频率超过千分之0.6以上。(10分)
发生一起,扣10分。
二、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共60分)
(一)组织领导与机构建设。(共1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成立本处(室)、单位安全生产机构,明确职责、工作有总结(包括专项总结、阶段总结、活动总结)。(5分)
查文件资料,组织机构、职责需在各项目部办公室墙上“公开牌”公布,少一项扣0.5分。
2、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以及分管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各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处(室)、单位负责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5分)
查文件资料、会议签到簿和会议纪要,少一项扣0.5分。
(二)指标分解与责任落实。(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