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市情,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我市农业和旅游业优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推进县域旅游和旅游小城镇的开发建设。通过开展试点、先期扶持等方式,积极鼓励引导种植户、养殖户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经营活动。按照“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积极探索规划建设以生态旅游为主,以地方特色文化为补充的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于一体的乡村旅游,加快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壮大县域经济。通过旅游资源的开发,推动县域旅游功能配套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生态和村容村貌改善。
(三)发挥旅游扶贫功能,帮助欠发达地区脱贫奔小康
旅游扶贫是国家扶贫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游资源丰富且具备开发条件的贫困地区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发改、旅游、扶贫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帮助当地贫困地区制定好旅游扶贫规划,筛选好扶贫项目。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方式为旅游扶贫开发项目筹集建设资金。规划、建设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旅游部门做好旅游扶贫重点景区基础设施、交通干道等的规划建设。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推广山区旅游,制作和发布旅游扶贫公益广告。旅游企业要积极支持当地的劳动就业工作,广开就业门路,为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解决就业和再就业,提高农民收入,改善群众生活,促进经济发展,达到脱贫致富的目的。
五、加强行业管理,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一)抓紧完善和推行旅游行业接待服务标准
完善旅游行业服务规范,推进标准化管理,引进和借鉴国际先进标准,加快制定各种旅游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鼓励旅游企业和行业协会参与修订旅游行业标准,提高旅游标准化应用水平。分类制定旅行社、导游、景区(点)、旅游车船和旅游饭店等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在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方面,进一步推行旅游标准化建设,严格各项等级标准的实施和评定,鼓励旅游企业开展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二)加快推进旅游企业改革
实施集团化发展战略,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竞争相结合,加速现有旅游企业的整合,通过兼并、联合、重组、加盟等方式,推动旅游企业向规模集团化、经营网络化发展,培育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型企业集团,提高旅游产业的集约度和竞争力。放手发展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中小旅游企业,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参与分工、协作经营中的优势,努力做专做精一批旅游企业,形成以大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为支撑的发展格局。
(三)着力提高旅游行业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