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
(兰政发【2009】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我市的旅游资源优势,切实加快旅游业发展,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提高加快旅游业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
兰州地处古丝绸之路咽喉要冲,是与丝绸之路同时兴起的一座历史古城。市内旅游资源类型多样、种类齐全、特色鲜明,市场开发潜力巨大。大力发展旅游业有利于繁荣发展服务业,优化经济结构;有利于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有利于提高国民素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优化发展环境;有利于加快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落后地区脱贫致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当前,我市旅游业虽然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具备了加快发展的基本条件,但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较低,旅游业发展还远远达不到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的要求;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缺乏特色产品、主导产品和精品名牌;总体发展规划滞后,基础配套条件不够完善,资源整合和开发程度较低;市场化程度不高,政府导向性投入较少;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旅游企业经营方式陈旧,从业人员素质不够高,市场竞争力较弱等。但同时,国际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国内宏观政策的倾斜、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以及区域旅游合作的趋势,都为我市的旅游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旅游业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机遇意识、危机意识和竞争意识,真正把发展旅游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中提升三产的重要举措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重点支持,全力推进,促进我市旅游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努力提高我市旅游产业素质。
二、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资源为依托,以产品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强企兴旅、市场拓展和产品开发为中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社会参与”的原则,科学规划开发,完善政策措施,创新运行机制,优化发展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注重质量效益,着力打造兰州“黄河之都、丝路金城”的旅游总体形象。
(二)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