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2009年城区重点行业单位灭鼠灭蟑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9】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兰州市2009年城区重点行业单位灭鼠灭蟑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兰州市2009年城区重点行业单位灭鼠灭蟑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
传染病防治法》和《
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创卫除害防病达标任务,积极做好病媒生物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决定组织开展城区重点行业单位统一灭鼠灭蟑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坚持环境治理与化学防治并重的原则,针对我市主要鼠种褐家鼠和主要蟑种德国小蠊的习性,加强鼠害、蟑害宣传,普及防治知识,全面动员,共同参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整治室内外环境卫生,消除老鼠、蟑螂孳生栖息场所,实施统一投药灭鼠灭蟑,做到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通过专群结合、多策并举、抓重点带一般、抓突击促经常,控制老鼠、蟑螂侵害,进一步巩固扩大灭鼠灭蟑成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华诞。
二、任务与指标
任务:近郊四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餐饮门店、食品加工、娱乐场所、公共浴池、农贸市场、单位食堂、车站码头、医院、学校、托幼机构、旅游景点、废品收购点、垃圾转运站、洪道河道、建筑工地(含停建和待建工地)等重点单位、重点地段以及与其相邻的商业门店、居民家庭、住宅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普遍组织进行灭鼠灭蟑统一投药行动。远郊县区根据老鼠、蟑螂侵害情况,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指标:根据全国爱卫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灭鼠、蚊、蝇、蟑螂现场考核办法》,灭鼠后统一采用鼠迹法调查,灭蟑后统一采用药激法和目测法调查,密度达到国家标准。
(一)灭鼠标准
1.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房间不超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