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加强特殊教育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要选派(或招聘)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管理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和加强特殊教育学校领导班子。积极培养特殊教育学校后备干部,为熟悉特殊教育业务、综合素质好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中层干部提供锻炼和成长的机会。要科学核定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根据特殊教育实际需要,按照班师比(小学部1:4,中学部1:5)配齐配足教师。多渠道招聘全国师范院校特殊教育专业或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充实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加强特殊教育教师爱心、责任心教育,培养教师敬业爱岗精神,建设一支素质高、富有爱心、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的师资队伍。要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通过实施特殊教育专业技能标准,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在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中、高级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方面给予倾斜。继续实行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特殊教育补贴制度,补贴标准为教师本人现行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之和的15%。教育部门要在特殊教育教师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照顾。
5、深化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特殊教育全过程研究,注重残疾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向上、乐观、坚强的意志品质。加强残疾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鼓励残疾学生融入社会生活,积极参加各类活动,残疾学生凡参加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非单独面向残疾人的赛事获得奖励的,市里同时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物质奖励。成立福州市特殊教育研究会,鼓励教师结合教育教学实践进行教学研究,积极探索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6、加快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在抓好三类残疾儿童“普九”巩固提高工作的基础上,实现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延伸,在现有特殊教育学校举办学前班,有条件的县(市)区举办残疾儿童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扩大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招生规模。大力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提高残疾学生适应生活的能力,为他们平等、充分地参加社会生活创造条件。各级教育、民政、劳动和残联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支持特殊教育学校结合学生实际开展劳动技能和职业教育。提高残疾人职业教育办学层次,依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专科层次的特殊教育班,满足残疾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需求,提高残疾人生活与谋生能力。将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纳入当地扫盲工作整体规划,使残疾青壮年文盲率显著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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