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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土地资本经营公司更名为湖南发展投资集团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土地资本经营公司更名为湖南发展投资集团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办〔2009〕32号)


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省“一化三基”战略和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将湖南省土地资本经营公司更名为湖南发展投资集团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湖南省土地资本经营公司更名为湖南发展投资集团公司,作为全省“一化三基”和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重大项目投融资的主平台。公司更名后,其原有管理体制、经营职能不变。

  二、湖南发展投资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由原湖南省土地资本经营公司的20亿元调增为100亿元。其新增注册资本金来源为:湖南省土地资本经营公司持管的省属改制企业土地、矿业股权10亿元,湖南省土地资本经营公司已收储土地资产10亿元,湖南省土地资本经营公司投资武广客运专线形成股权30亿元,长株潭轻轨及“3+5”城际铁路项目建安营业税返回10亿元,湖南发展投资集团公司经营土地、矿产5年内产生税收返回10亿元,国家发行地方债券5亿元,省人民政府授权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矿业资产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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