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出台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对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重大项目给予直接投资、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
附件:
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 专项工作
| 牵头部门
| 主要参加部门
| 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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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 省发改委
| 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商务厅、长沙海关等
| 2009-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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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 省国资委
| 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经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冶金行管办等
| 2009-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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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稳定和开拓国内外市场
| 省商务厅
| 省国资委、省建设厅、省经委、省交通厅、省国防科工办、省发改委等
| 2009-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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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
| 省经委
省发改委
| 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省物价局、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等
| 2009-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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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立节能减排奖励机制
| 省经委
省环保局
| 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等
| 200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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