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一步调整矿产资源税税额,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完善计征办法,提高全省矿产资源利用率;建立矿产资源补偿费浮动费率制度,调整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费标准,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动态调整机制。
(3)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准入条件,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制定鼓励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经营的政策。
(4)建立单位产品包装耗材限额制度,制定产品包装地方法规和耗材标准,限制和防止过度包装,提倡适度包装和节约包装。
(5)加快替代技术攻关,推进替代原材料的研发,完善资源节约型原材料推广应用机制。
5、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机制创新
(1)健全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制度,在规范认定工作程序的同时,建立落实优惠政策跟踪制度,提高行政效能,加大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监督力度,破除地方保护,用足用够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在落实水泥、森工、墙材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工作重点逐步转向化工、有色等行业。
(2)通过地方立法,建立大宗生活废弃物专营制度,明确大宗生活废弃物的合法去向,提高大宗生活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的效益。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防止潲水油、废机油等通过非法渠道流入生活和生产领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3)建立废弃物生产者责任制度。制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导目录,规定在经济技术可行的条件下,企业必须在生产和服务项目投入运行后的一年内,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自行回收利用或者提供、转让给有条件的其他企业和个人利用,不得废弃性堆放或污染性排放。通过明确生产者责任,调整产废者和利废者之间的利用关系。
(4)建立并完善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制度。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防止建筑垃圾随意堆放j
6、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机制创新
深入分析再生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充分考虑可再生资源产品与耗竭性资源产品生产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出台可再生资源综合回收产业的有关优惠政策,促进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制定再生资源规模化经营的市场准入机制。建立城镇居民垃圾分类管理和回收制度。
7、推进清洁生产机制创新
(1)根据《
清洁生产促进法》,制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法>办法》,加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执行力度。出台鼓励政策,促进企业自愿组织开展审核。建立企业清洁生产标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