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规范和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吸收和利用社会资本,鼓励和扶持合同能源管理(EMC)单位开展节能服务。
(12)建立利用余热、余压、余气等能源的长效机制,通过项目审批核准等手段,在新扩改项目上从严把关;通过资金扶持激励存量项目余热余压的利用。
(13)建立上下游物料之间短流程对接机制,避免物料重复转换,造成浪费能源。
2、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机制创新
制定鼓励和扶持政策,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水电、沼气、生物质能利用。重点推进可再生能源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的应用,建立并实施在财政资金支持的工程项目中强制应用可再生能源的有关制度规定。重点推进农村地区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尽可能少使用一次性能源。制定鼓励发展替代能源和清洁能源政策,推进实施生物燃料乙醇及车用乙醇汽油发展,开发非粮生物燃料乙醇试点项目,实施生物化工、生物质气化和生物质能固体成型燃料等一批具有突破性带动作用的示范项目。抓紧开展生物柴油基础性研究和前期准备工作。推进煤炭直接和间接液化、煤基醇醚和烯烃代油大型台套示范工程和技术储备。推进煤炭洗选加工等清洁高效利用。
3、推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机制创新
实施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防污节水型社会建设。
(1)制定实施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探索建立水权管理和水市场,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优化配置,建立高效、统一的水务管理体制。
(2)制定社会资本进入城市污水处理领域的鼓励政策,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建立长株潭城市群市区雨污分流制度,加快编制长株潭三市市区雨污分流规划,抓紧建设雨污分流工程,减少地表水污染,节约利用地表水,降低城市污水处理成本。
(3)逐步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加大征收力度。推动水价改革,制定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管理办法,逐步提高供水价格,促进节约生活用水。
(4)建立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加强取水许可监督,规范取水计量器具安装,推进节约工业用水,鼓励中水回用。
4、推进原材料节约机制创新
(1)加大《
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的执法力度,修订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加大专项基金的征收力度,推进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确保县级以上城市如期完成国家规定的“禁止使用粘土砖”目标。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利废建材产业化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