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制订的环境规划及环保政策是否科学有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合理化建议。
--对土地、矿产、森林等重要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审计,揭露和查处违反国家政策、破坏浪费资源、国有资源收益流失、危害资源安全等问题,提出促进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建议。
--对水资源、固体废弃物、生态保护等方面环保资金投入、管理、使用情况及环保政策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审计,揭露和查处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问题,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环保政策措施。
--对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全面掌握土地政策法规执行及开发整理的基本情况,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促进各项土地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深入调查企业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有关情况,在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完善节能减排的意见及建议。
十三、涉外审计
以促进提高利用外资水平、防范涉外投资风险、学习借鉴国外审计经验为目标,努力开拓审计工作新领域。
--加强对涉及环境、民生和可持续发展等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公证审计,切实提高审计质量,促进国外贷援款有效利用。
--探索对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外投资及境外分支机构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维护境外国有资产安全,强化管理控制,防范经营风险,增强国际竞争力。
--积极参与审计署组织的联合国审计任务,在完成所承担任务的同时,将国外审计经验借鉴和应用到自身开展的境外审计工作当中。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逐步开展对我省驻外机构的审计,促进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十四、绩效审计
以促进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使用的经济效率效果为目标,按照做大绩效审计的工作要求,将绩效审计理念贯穿于各项审计工作的始终,全力推进绩效审计。
--牢固树立绩效优先的思想,把绩效理念贯彻到每个审计项目中,从政策执行、资金使用、资源利用、行政效能情况及效果进行宏观分析,分析被审计对象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完善政府宏观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注重从微观项目入手,在宏观全局分析问题;揭示损失浪费、影响经济安全和政策目标实现等重大问题,同时提出建设性的审计建议;在分析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把评价资金使用绩效与评价政府行政效能统一起来。
--不断扩大绩效审计的覆盖面,到2010年,省厅涉及绩效审计的项目占到全部审计项目的70%。到2012年,全省审计机关涉及绩效审计的项目占到全部审计项目的50%。
--探索建立财政、经济责任和企业经营绩效审计评价及方法体系,逐步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绩效审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