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09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州(市)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中心:
为了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依法治省、维护民生权益、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和谐发展的职能作用,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在《云南省审计厅2006年至2010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基础上,结合云南审计工作实际,省厅制定了《云南省审计厅2009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并经省厅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
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审计人员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今后四年审计工作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同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推动我省审计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云南省审计厅2009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为了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依法治省、维护民生权益、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和谐发展的职能作用,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结合云南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科学审计理念为依托,以审计实践为基础,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做深财政审计、做实企业审计、做优经责审计、做强专项审计、做大效益审计的工作思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为促进云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
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服务宏观决策和管理,积极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确保全省经济安全;同时,通过着力加强基层审计机关建设,加快审计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不断提升审计工作的开放度,继续推进和完善各项创新思路和创新举措,全面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水平,努力实现云南审计工作科学发展。
三、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
认真履行
宪法和
审计法赋予的职责,全面监督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始终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作为审计工作的首要任务,创新工作思路,改进服务方式,使审计工作更好地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规范财经秩序,推动深化改革,加强宏观调控,维护公平正义,监督权力运行,强化廉政建设和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