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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继续做好惠民医疗服务和特困患者医疗救治。二级以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要积极开展惠民医疗服务,落实优惠措施。配合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建立特困患者医疗救助工作体系,鼓励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开展有特色的惠民、便民、利民服务项目,丰富惠民医疗服务的形式和内容。把开展惠民医疗服务和单病种质控与限价管理、检验“一单通”等措施结合起来,降低医疗费用。继续组织实施好“健康包头行动”。与残联等部门配合,开展“微笑列车”唇腭裂修复、“中西部地区儿童先天性疾病和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项目”、“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等多种形式的扶贫和康复诊疗活动,努力缓解困难群众的看病就医问题。
  加强院前急救体系专业化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能力。以紧急救援中心为核心,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科学组建院前急救网络。规范医疗急救管理,加强急救分中站及急诊科内涵建设,提高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进一步做好应对人禽流感和其他重大传染病以及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加强血液管理,确保采供用血质量和安全。强化自愿无偿献血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无偿献血招募流程,搞好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培训。完善节假日、重大突发事件、稀有血型采供血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加强演练,保证临床供血充足、有效、安全。严格执行《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推动血液质量管理持续改进。
  严格落实一线护士数量配置标准要求,充实护士队伍力量。建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护理部主任岗位培训制度,进一步规范重症监护、急诊急救和手术室等专科护士培训管理。依据《自治区护理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医院护理管理评价工作,完善护理服务质量保证体系。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护理质量控制方案》,组织开展护理质控工作,促进护理质量的提高。
  七、增强卫生科教工作水平
  加强医学领先学科建设,提高学科带头人的整体素质。强化对医学领先学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争取有特色的专科能赶上国内先进水平,并在辖区内形成结构合理的学科群体布局。继续做好自治区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医学领先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将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培养纳入卫生科教工作的重要工作日程,选派学科带头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青年技术骨干到国外、境外及国内高等医学院校或医疗机构进修学习,在科技攻关项目、学术交流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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