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强化免疫所用麻疹疫苗和注射器由自治区财政和卫生厅统一招标采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分发,所用表格由自治区级设计,旗县级负责印刷麻疹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
各级必须做好各种物资的详细分配计划,保证疫苗、注射器材等相关材料的合理分发。合理布置现有资源,保证疫苗冷藏运输、储存。
由于本次强化免疫活动年龄范围大,应种目标人群多,各旗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各级医疗卫生部门的工作人员参与免疫接种活动,并做好协调工作。
4、认真落实现场接种工作
为保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质量和较高的接种率,接种方式应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入户、巡回接种等方式,入户和巡回接种必须保证疫苗冷藏保存和安全注射。各旗县区应在常规免疫工作的基础上,增加强化免疫临时接种点的数量,延长接种门诊和接种点的服务时间,临时接种点的设置应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许可,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中接种点的要求,兼顾方便群众,便于强化工作的实施。对于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采取反复通知和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接种实施期间发现的未登记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现场接种完成后,各旗、县、区应按方案要求在学校、市场和流动人口聚居地对免疫活动进行快速评估,以了解本次免疫活动的质量,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查漏补种。
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可暂缓接种,并在满足时间间隔要求后进行补种。
强化免疫接种应记入接种卡、证,特别是7岁以下儿童。
5、严格掌握禁忌症
严格按照《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异常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症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内容。为确保免疫安全,本次接种麻疹疫苗不得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
6、实施安全接种
在实施免疫接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本实施方案要求进行,保证安全接种。本次强化免疫活动均使用一次性自毁式注射器,接种必须保证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都要放入安全盒或防刺容器内,各接种点用过的注射器要由乡镇统一组织销毁。所有注射器的领发、使用和销毁都要进行登记,并指定专人管理。
7、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