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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卫生局、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

  为实现我国政府的承诺,确保2012年达到消除麻疹的目标,中央财政2008年为我市安排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经费。根据卫生部《2006年~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和自治区卫生厅要求,结合近年我市的麻疹发病情况,包头市卫生局决定在2009年5月对全市8月龄~14岁儿童进行一次全面、彻底、高质量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为保证此次活动高质量、高效率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时间和目标人群
  (一)实施范围
  全市9个旗县区、高新区所辖的所有苏木(乡、镇、社区)及嘎查(村、居委会)。
  (二)实施时间
  全市统一在2009年5月15日~5月20日完成接种工作。
  (三)接种对象
  全市所有8月龄~14周岁儿童(包括流动儿童),即1994年5月1日至2008年8月24日期间出生的儿童,无论既往有无接种史均接种一剂次(0.5ml)麻疹疫苗,近1个月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的儿童或有麻疹患病史儿童除外。本次活动儿童的接种实行属地化管理(托幼及在校儿童由学校所在地负责),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表由属地接种点保存汇总。
  二、疫苗接种管理与工作指标
  所有接种对象均接种1剂次(0.5ml)麻疹疫苗。
  本次强化免疫接种用疫苗、注射器材由市疾控中心统一提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逐级分发管理。自治区已通过中央补助疾病预防控制专项资金项目下发各盟市财政和卫生局。麻疹强化免疫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分别承担,严禁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为保证接种安全,注射器使用后由乡镇统一无害化处理;本次活动的相关资料(方案、所用表格)由各地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统一印制后逐级下发(麻疹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和宣传标语)。疫苗的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任务指标:以乡镇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分年龄组的接种率≥95%。
  三、具体活动时间安排
  1、5月5日市卫生局委托市疾控中心召开专门的培训工作会,部署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及相关技术培训。
  2、各旗县区5月10日前完成所辖乡镇强化免疫工作部署、技术培训和社会动员工作。
  3、在麻疹强化免疫前各旗县区均要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组和麻疹异常反应诊断处理专家组。
  4、4月25日各旗县区充分利用“4.25免疫规划宣传日”,市疾控中心已经下发宣传光盘和海报,各旗县区要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控制麻疹重要性,组织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宣传动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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