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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卫生局、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

包头市卫生局、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
(包卫发〔2009〕132号)


各旗县(高新)区卫生局、教育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实施免疫规划是控制乃至消灭疫苗针对传染病的主要策略。继人类消灭天花之后,消灭脊髓灰质炎即将成为现实,世界卫生组织将麻疹列为下一个消除的传染病,我国政府已承诺2012年消除麻疹。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极强,易引起暴发流行。随着麻疹疫苗广泛使用,特别是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后,我市麻疹控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到20世纪90年代,麻疹发病率与死亡率与1978年以前相比均降低了95%以上,其中1999年麻疹报告发病率降至1.08/10万的历史最低水平。但是,目前我市各地麻疹控制工作发展极不平衡,每年部分地区出现麻疹爆发流行,2005~2008年全市麻疹报告发病率维持在10/10万左右,麻疹控制工作仍处于不稳定状态,这为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增加了难度。2007年8月,自治区卫生厅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2007~2012年消除麻疹行动计划》,要求各地全面落实控制和消除麻疹的策略与措施。为如期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降低麻疹发病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周密部署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是确保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实现“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不含输入病例),无本地麻疹病毒传播”目标的关键措施,任务十分繁重。因此,各旗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麻疹强化免疫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将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评价等任务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求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参与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确保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落实工作经费,确保麻疹强化免疫工作正常进行
  各旗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本次麻疹强化免疫工作,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支持,落实麻疹强化免疫工作实专项工作经费,保证本次麻疹强化免疫的宣传、技术人员培训、冷链等费用,做到专款专用。本次麻疹强化免疫所用的疫苗、注射器均由自治区卫生厅统一采购,市疾控中心统一逐级发放,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各级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利用本次强化免疫接种麻风二联或麻风腮三联等收费疫苗,为保证安全接种,注射器使用必须要以接种点为单位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毁型、焚烧、深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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