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永宁县
1、完成望远镇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镇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完成闽宁新村的中心村规划编制与审批,引导和规范农民建房,加快村庄基础设施建设。
3、完成“塞上农民新居”新建示范点2个150户(闽宁新村120户,东升村2、3队30户),旧村整治示范点13个,涉及农户1011户。
4、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1300户(其中规划建设部门800户,民政部门500户)。
(五)贺兰县
1、完成金贵镇、洪广镇的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加快推进镇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完成新胜村2、8社、经济桥村4社的中心村规划编制与审批,引导和规范农民建房,加快村庄基础设施建设。
3、完成“塞上农民新居”新建示范点2个160户(新胜村2、8社80户,经济桥村4社80户),旧村整治示范点18个,涉及农户882户。
4、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1500户(其中规划建设部门800户,民政部门700户)。
(六)灵武市
1、完成宁东镇镇区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镇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完成“塞上农民新居”新建示范点1个100户(二道沟村1队),旧村整治示范点15个,涉及农户913户。
3、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800户(其中规划建设部门300户,民政部门500户)。
(“塞上农民新居”新建农宅包含100套第三代新农村新型农宅样板房)
四、工作安排
(一)《银川市市域村镇布局规划》
《银川市市域村镇布局规划》由市规划管理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区配合。
(二)特色小城镇和中心村规划建设
1、兴泾镇、镇北堡镇、金贵镇、洪广镇的镇域总体规划在8月底前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2、七个特色小城镇确定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须在10月20日前全面完成。
3、七个试点中心村的建设在10月20日前完成农宅和基础设施建设。
(三)“塞上农民新居”工程
1、新建示范点:在9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和辖区验收。
2、村庄整治示范点:在9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和辖区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