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意见
(银政发〔2009〕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环节,是改善学校教学环境、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强学校卫生工作,事关青少年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卫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落实
1、学校卫生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卫生日常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生活方式,依法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和人员配备,预防控制学校传染病和其他疾病流行,提高师生健康水平。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学校传染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要建立学校卫生工作责任制,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把学校卫生工作切实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分解目标,明确到人,逐级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督导、报告、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卫生管理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规范,并共同组织学校开展相关知识的培训。及时了解本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与技术指导,制定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管理、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工作规范,及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配合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落实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及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共同组织开展传染病相关知识的培训,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处置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为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以及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学校卫生监测和评价,指导防控工作。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提出防控措施与建议,并督促落实。协助学校和托幼机构对全体师生进行传染病防控、疫情监测与报告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指导学校开展“六病”防治。及时将涉及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告知学校和托幼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