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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突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2.2 突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局局长兼任。其主要职责:

  (一) 协助指挥部领导搞好应急处置指挥,协调各工作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救援。

  (二) 了解各建筑队伍的资质和素质,跟踪各建设工地的管理和动态,掌握各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程,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三) 负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完善;

  (四) 指导和监督各地各建设施工单位搞好安全施工,编制和落实有关应急预案;

  (五) 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搞好有关学习和培训;

  (六) 负责有关应急救援专家的聘请;

  (七) 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3 突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指挥部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迅速组成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医疗救护、善后处理、事故调查、新闻发布等外置工作组展开工作。其职责分别如下:

  抢险救灾组:由公安局、建设局牵头,市消防支队和事发地市(县)、区政府、施工企业或施工项目部应急抢险队组成,负责拟定现场抢险救灾方案,收集事故灾害信息,分析事故起因、影响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判断事故变化趋势、预测次生事故发生的可能,组织事故救灾抢险,必要时请军分区协调驻锡部队、武警支队增援抢险救灾。

  转移安置组:事发地市(县)、区政府牵头,建设、公安、民政、经贸等组成,负责现场警戒,维持现场秩序,组织疏散撤离,转移、安置群众。

  医疗救护组:市卫生局牵头,市医管中心、事发地市(县)、区政府等部门组成,负责制定医疗救治方案,紧急调集医疗技术人员开展相关救护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市(县)、区政府牵头,市建设局、发改委、经贸、安监、环保、交通、公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伤害人员的善后处理,财产损失的核定与保险理赔等工作。

  事故调查组:市安监局牵头,市建设、监察、公安、总工会等部门和市检察院组成,按“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开展事故调查。

  新闻发布组:由市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建设、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统一接待新闻媒体采访,组织发布新闻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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