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突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局局长兼任。其主要职责:
(一) 协助指挥部领导搞好应急处置指挥,协调各工作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救援。
(二) 了解各建筑队伍的资质和素质,跟踪各建设工地的管理和动态,掌握各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程,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三) 负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完善;
(四) 指导和监督各地各建设施工单位搞好安全施工,编制和落实有关应急预案;
(五) 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搞好有关学习和培训;
(六) 负责有关应急救援专家的聘请;
(七) 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3 突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指挥部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迅速组成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医疗救护、善后处理、事故调查、新闻发布等外置工作组展开工作。其职责分别如下:
抢险救灾组:由公安局、建设局牵头,市消防支队和事发地市(县)、区政府、施工企业或施工项目部应急抢险队组成,负责拟定现场抢险救灾方案,收集事故灾害信息,分析事故起因、影响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判断事故变化趋势、预测次生事故发生的可能,组织事故救灾抢险,必要时请军分区协调驻锡部队、武警支队增援抢险救灾。
转移安置组:事发地市(县)、区政府牵头,建设、公安、民政、经贸等组成,负责现场警戒,维持现场秩序,组织疏散撤离,转移、安置群众。
医疗救护组:市卫生局牵头,市医管中心、事发地市(县)、区政府等部门组成,负责制定医疗救治方案,紧急调集医疗技术人员开展相关救护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市(县)、区政府牵头,市建设局、发改委、经贸、安监、环保、交通、公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伤害人员的善后处理,财产损失的核定与保险理赔等工作。
事故调查组:市安监局牵头,市建设、监察、公安、总工会等部门和市检察院组成,按“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开展事故调查。
新闻发布组:由市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建设、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统一接待新闻媒体采访,组织发布新闻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