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快速反应、相互协调。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突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响应机制,市建设局接到较大以上事故信息后,立即报告市政府,即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公安、卫生、消防、民政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密切协作,保证突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快速处置,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
(三)属地负责、分工协作。各市(县)、区公安消防专业队伍和施工企业应急抢险救援队是突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的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责任。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使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1.3 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无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建筑和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办公室实施的重点工程活动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大体量模板支撑系统的坍塌、大体量脚手系统的坍塌、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倾覆、拆房工地的意外坍塌、地下空间施工工程的坍塌、深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边坡失稳造成地面沉陷、开裂或周边建筑物倒塌,任意加层超过设计荷载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的事故,一次造成3人(含)以上死亡或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险情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质量安全事故。
2 组织体系
2.1 市突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市设立突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由分管城市建设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经贸委、安监局、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局、环保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公用局、民政局、质监局、人防办、总工会、消防支队、医管中心、电信公司、供电公司和驻锡部队、武警支队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各种突发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置指挥,负责组成临时现场指挥部,组织各种救援力量进行协调和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