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无锡市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定点企业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二、建立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定点企业制度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职业教育规律,围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的要求,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建立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定点企业制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高技能、实用型人才。

  目标任务:建立一批覆盖全市各行业、基本满足我市优先发展和重点发展产业人才培养需求的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定点企业,为职业院校逐步加大学生校外实习实训比例和教师下企业实践创造条件;健全一系列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定点企业制度,包括定点企业推荐评选制度、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制度、教师下企业实践制度和定点企业评比奖励制度等,使定点企业成为学生实习实训的主要场所、教师“双师”素质锻造的重要平台、校企产学研合作的示范窗口;整体提升我市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工作水平和“双师型”教师培养水平,使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定点企业制度成为推动无锡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力支撑。

  三、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定点企业的评选条件和程序

  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定点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是企业经营管理好、技术力量强;二是具有良好社会形象,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三是能够提供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企业实践活动必需的设施设备,安排有经验的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指导;四是重视对学生进行劳动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五是原则上应与相关学校有较好的合作关系。同时,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明确的“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等规定,涉及上述行业的单位不能作为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定点企业。

  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定点企业评选程序:各职业院校根据实习实训定点企业评选条件,并征求被推荐企业意见后,确定推荐对象,经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市教育局(部省属和民办职业院校直接报送),通过无锡市职业院校建设与专业设置评议专家委员会讨论和市教育局研究,最终确定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定点企业。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