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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轨道交通建设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组织各专业处置小组,各专业处置小组应按照指挥部指令、相应预案和措施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抢险救灾组:由市轨道办/轨道公司、消防支队、安监局、建设局、事故涉及部门及安全专家、事发地区政府等组成。负责拟定现场抢险救灾方案,经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实施;收集事故灾害信息,分析事故起因、影响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判断事故的变化趋势,预测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的可能,并提出下一步抢险救灾方案。必要时经军分区协调驻锡部队、武警支队增援抢险救灾。

  转移安置组:由事发地区政府牵头,市公安、民政、卫生、经贸等部门及发生事故单位组成,负责组织疏散、转移和安置群众。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医院管理中心、事发地区政府、发生事故单位等组成,组织制定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方案,紧急调集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和相关药品、器材,迅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重点做好重伤员的救治工作。

  救援保障组:由市交通局、经贸委、建设局、市政公用事业局、供电局、各电信运营企业、事发地区政府等组成,负责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物资供应,组织抢险救援物资、器材的生产和调拨,及时运送到指定位置,负责涉及的水、电、气的切断与供应,保障抢险通讯。

  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区政府,市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发生事故单位、市轨道办/轨道公司、有关保险公司等组成,负责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财产损失核定与保险理赔等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局、公安局、质监部门、建设局、市市轨道办/轨道公司等部门组成,按“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开展事故调查。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安监局、市轨道办/轨道公司等部门组成,统一接待新闻媒体的采访,组织发布新闻稿件。

3 预防预警

  3.1 预防机制

  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各参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贯彻落实《无锡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安全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对施工中安全工作的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轨道交通建设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监理单位须加强巡视旁站监督,确保工程安全在受控状态,同时监理单位要深入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现场项目工程师报告,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3.2 预警机制

  市轨道办/轨道公司聘请第三方监测单位,依据有关标准对轨道交通建设进行安全监测,做好轨道交通建设的预测预报、警报工作,及时提供警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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