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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轨道交通建设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轨道办/轨道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市委宣传部、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各区政府、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市房管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市监察局、市轨道办/轨道公司、市供电公司、军分区及市武警部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2.2.2 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主要职责有:

  (1)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做好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的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决定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

  (3)负责向上级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负责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5)负责发布有关应急处置的信息。

  2.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一旦发生突发事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能够按照职责及时展开救援工作。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轨道交通建设突发事故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

  (2)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负责大宗应急救援物资的综合协调,保证有关物资及时到位。

  (3)各区政府:负责组织本区有关部门人员协助救援,及时采取人员疏散、临时安置等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和避免次生灾害可能造成周边人员伤亡,并提供必要的后勤支持。

  (4)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轨道交通建设突发事故的现场警戒、治安管理和现场保护工作;参与核对死亡人员;负责疏导交通,保障救援道路通畅;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查处工作,缉捕涉案人员。

  (5)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做好轨道交通建设突发事故现场消防工作、照明支援,对被困及埋压人员进行紧急救助。

  (6)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安全生产工作采取综合监督管理,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排除安全隐患。负责组织突发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市建设局:负责在应急救援人员、设备、物资、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负责指导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8)市交通局:及时组织抢险物资和人员的运输。

  (9)市房管局: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危房内群众疏散和房屋抢险。

  (10)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根据需要负责有关地区的断水、断气工作及其恢复工作。负责供水、供气、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雨污泵房因突发事故受损管网的应急抢修工作。

  (11)市卫生局:负责救治伤病员及卫生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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