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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绿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绿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锡政办发〔2009〕244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大我市市区绿化管理工作力度,适应城市绿化管理体制调整需要,服务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法规以及《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锡委发〔2007〕36号)等规定,现就加强进一步加强市区绿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城区绿化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

  建立和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市区绿化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管理效率和水平,充分发挥区级政府在城市绿化管理中的作用,形成全市统一规划、市区共同建设、市宏观监管、区日常管理的城区绿化管理模式。

  二、进一步明确市区绿化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随着市园林绿化系统“管办分离”改革的深入,市园林局应当进一步转变职能,切实履行对城市绿化的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对市区绿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实现对市区绿化管理工作的规划引导、技术指导、行政督导。

  各区城市建设管理部门作为区级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区明确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的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园林局指导,具体负责下列事项:

  (一)负责辖区内城市绿化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城市绿化管理任务和年度计划;负责根据市统一规划编制辖区内绿化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区级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社会化运作和养护费用的核定;组织、指导辖区内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考评;

  (四)负责协调、督促辖区内居住区绿化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城市绿化的投诉、信访、纠纷及抢险救灾等工作;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受市园林局委托,负责辖区内城市树木移伐、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等城市绿化行政许可项目的初审(或委托审批)工作;

  (六)负责区管绿地修复完善和改造工作;负责对辖区新、扩、改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关绿化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协同市园林局对市级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绿化建设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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