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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本市电热毯行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对停产、停业的获证企业,要及时依法注销生产许可证;对生产设备、生产场所以及检测设备达不到新实施细则要求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认真做好整改复查工作。

  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并督促企业及时办证;对发现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相关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召回已售出产品,并限期整改。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按照市局的部署,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找问题、查隐患、抓质量、保安全。同时,要紧密结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进行,以提高整治效率。

  2.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落实“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要求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有14类产品列入“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重点。请各区、县质量技监局结合本区域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实际,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年审,认真组织开展相关监督检查。

  3.请各区、县质量技监局于9月30日前,将本次电热毯专项整治工作的书面总结和统计表(见附表)报送市质量技监局质量管理认证处。

  质量管理认证处联系人:周超电话:54263894

  市许可证审查中心联系人:王琪电话:54261441

  附表:电热毯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九年八月十二日

  附表:
  电热毯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报送单位:
  填表日期:

获证企业检查情况

执法查处情况

检查生产企业数(家)

正常生产企业数(家)

停产停业企业数(家)

督促整改落实企业数(家)

注销证书(张)

吊销证书(张)

查处无证企业数(件)

查处违法总案件数(件)

涉及总货值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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