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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及时划转高新区债务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及时划转高新区债务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9〕132号)
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市委常委会议纪要(八届〔2008〕第102号)明确的“高新区债务由金阳新区承担”的精神。你委抓紧和金阳新区进行工作对接,认真做好债务移交各项工作,确保现有债务尽快完成移交并完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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