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财政支农资金项目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农委【2009】170号)
各区县农委、财政局,市农委有关单位:
根据2009年全国纠风工作会议提出的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政策落实的要求,现将《2009年上海市财政支农资金项目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09年8月17日
2009年上海市财政支农资金项目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2009年全国纠风工作会议提出的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监督检查的要求,为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确保上海市市级财政支农项目资金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安全管理,确保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的安全,全面推进上海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检查,督促财政支农项目实施主体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资金分配、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减少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提高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效。
二、工作目标及范围内容
(一)涉农补贴类资金项目
1、具体目标。完善各项直接农业补贴管理办法和制度,加大宣传告知力度,落实农户补贴的银行专户,100%实施“一折通”或“一卡通”,涉农补贴填报、批准、发放全过程透明,资金(实物)发放到户,农民得实惠。
2、检查范围。2008年以来发放的水稻种植补贴;水稻、麦子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能繁母猪补贴;优质后备奶牛补贴;商品有机肥补贴;冬作绿肥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补贴;水稻、蔬菜防治药剂补贴;渔船柴油补贴等。
3、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三个方面:一是各类涉农补贴类资金操作办法的完善性、科学性、合理性,特别是补贴品种、补贴对象、补贴标准情况。二是操作执行情况。包括涉农补贴基本情况核查、执行程序规定、资金拨付、相关档案材料保存等情况。三是政策宣传,公开公示、监督检查的情况。着重查找是否存在由于政策不完善、操作监管不到位导致虚报冒领涉农补贴资金,截留、挤占和挪用涉农补贴资金,擅自收取农户财政补贴“一折通”银行存折,提取农户补贴资金抵扣各种费用和集资款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