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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9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9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126号)


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9年全区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1%的目标,现下达2009年全区财政部门收入任务为188亿元,全区国税部门税收收入任务为409亿元,全区地税部门税收收入任务为339亿元。请尽快将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财税部门,并切实加强收入征管,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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