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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通信管理局、省物价局关于同意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调整客服电话计费标准的批复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省物价局关于同意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调整客服电话计费标准的批复
(2009年3月13日 琼通信联[2009]56号)


中国联通海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客服电话资费标准的报告》(海南联通市场字[2009]78号)收悉。经研究,现同意你公司自发文之日起按所报方案对客服电话的计费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用户使用中国联通固定电话拨打地中国联通客户服务号码(10010、10060,以下同),免费通信费用,拨打国内异地中国联通客户服务号码,按普通长途电话费。
  二、用户使用中国联通移动电话在归属地拨打本地中国联通客户服务号码,免收通信费用,拨打国内异地中国联通客户服务号码,只收取普通长途电话标准和计费方式收费。
  用户使用中国联通移动电话国内漫游时拨打漫游地当地中国联通客户服务号码,免收通信费用,拨打漫游地之外(含归属地)中国联通客户服务号码,按移动电话漫游通话费标准和计费方式收费,加拨17911拨打漫游地之外中国联通客户服务号码,按每分钟0.30元收费。
  用户使用中国联通移动电话在国内接听中国联通客户服务号码来电,免收通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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