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妥善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价费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价格工作的满意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费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切实加强教育收费、代收费监管。推进医药价格改革,继续降低价格过高的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改进房地产价格与收费监管,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力度。规范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行为,抓好机顶盒降价、服务不到位降价的跟踪落实,市县价格部门要切实严格按标准做好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综合服务验收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
(十二)积极推行就业、创业价费优惠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落实一系列促进就业的价费优惠政策。对涉及农民进城务工、回乡创业收费实行减免优惠,帮助农民减少创业和就业成本。落实对涉及下岗失业人员、高校应届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和残疾人创业的价费优惠政策,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五、严格规范价格执法检查
(十三)强化法制意识。各级价格部门要加强对《
价格法》、《
反垄断法》、《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
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
湖南省涉案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和《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学习,增强价格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提高价格执法的水平和能力。
(十四)坚持依法依规检查。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必须具备法定的主体资格,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内,依照法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和程序进行,不得越权检查和滥用检查权。严格控制和规范对企业的一般性检查,不得重复检查和随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