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积极推进太阳能配套产业发展。
加强太阳能光伏、光热材料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提高太阳能产业配套能力。鼓励与建筑一体化的建材型、构件型太阳能建筑光热、光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安装和推广应用。在现有光伏材料产业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硅材料一光伏电池一光伏发电”光伏产业链。鼓励区内光伏材料制造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建成我国重要的单晶硅、多晶硅、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使光伏产业成为自治区新能源产业和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四、因地制宜发展利用生物质能
(十二)大力发展农村生物质能。
加快普及农村户用沼气,加大农业废弃物集中供气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力度,提高农民沼气入户率。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坚持保护基本农田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沼气发电及秸秆燃烧发电项目。
(十三)稳步发展城市垃圾发电。
加强城市垃圾管理,在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大中型垃圾填埋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沼气回收和发电装置。不断增加、扩建垃圾发电厂的数量及规模,逐步在全区5个地级市建设城市垃圾发电项目,形成资源的综合利用和良性循环。
五、加快煤炭资源清洁利用工程建设
(十四)加快建设煤基燃料项目。
利用我区丰富的煤炭资源,在加快现有煤炭清洁利用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建设一批煤制醇醚、煤制天然气、煤制油项目,进一步提升我区煤基燃料的生产能力。发展技术成熟、经济高效的清洁煤发电及煤矸石发电项目,稳步推进满足城市集中采暖负荷和工业园区工业热负荷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十五)积极推进煤层气利用。
加大矿井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充分利用区内煤层气资源。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在瓦斯赋存较丰富、煤矿规模、煤炭产量较大的矿区建设高效坑口煤层气抽采集中发电项目。
六、积极发展其他新能源
(十六)推广地源热泵技术。
在地质条件允许的地区,推广地源热泵技术,开发利用地表浅层地热能资源作为冷热源,建设符合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热泵技术建筑,替代燃煤锅炉房或中央空调,满足建筑采暖、空调和生活热水供应需要。
七、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