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做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进一步构建权力运行机制工作。一是继续做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要按照市审改办和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我委的清理和上报工作。二是切实做好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对已经市法制办、市审改办认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及其他行政行为,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规范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流程图,上报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工业经济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三、认真贯彻《
行政处罚法》,切实做好行政处罚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以及《
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规定,市经委有18项行政处罚职能。这些行政处罚分别委托杭州市能源监察中心和杭州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公室执行。今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体系。指导杭州市能源监察中心和杭州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公室制定行政处罚的相关程序和处罚流程,建立和完善有关行政处罚的相关制度,规范处罚行为。二是要加强对行政处罚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建立统一规范的文书格式和卷宗归档资料。三是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行政处罚事项再次进行梳理。四是要及时将我委的行政处罚事项的内容、处罚程序,在杭州市工业经济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四、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参加市法制办、市依普办举办的各种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市经委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的数量,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市经委现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31人,今年按市法制办的要求计划再培训一批,力争做到每个处室有1人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有执法职能的处室必须要达到2人以上,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
五、扎实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活动。今年是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工作至关重要的一年,为了切实做好市经委“五五”普法教育工作,根据《杭州市2009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市经委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的精神,计划在四月份制定《市经委系统2009年五五普法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对学习的指导思想、内容、形式和时间作出具体安排,提出具体要求。全年市经委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其中自学不少于24小时。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少于4次,年内计划举办4次集中法制教育活动,每次时间为4小时。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十七大精神以及与市经委密切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