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逐步建立以学校专业教育和社会单位教育培训为基础、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和职业教育为支撑、社会宣传教育广泛覆盖的全方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实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使行业从业人员得到全面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普遍受到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消防行业特有工种实行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制度,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整体提升,为全省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提供有力的人力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措施
1.抓好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本行业、系统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纳入本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对象的培训教育内容,增强重点领域人员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能力。公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保安队伍和巡防力量培训考核内容;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以及学生的培训内容,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直属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内容,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文化部门要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其他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广播电影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和播出机构制作、播出消防节目,开展公益消防宣传教育;安监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旅游部门要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卫生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医院管理人员和医护人员的培训内容;交通运输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内容。
2.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社会单位是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职工(包括农民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教育培训资金。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生产单位的员工要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新上岗、转岗、长时间离岗后回岗人员要及时进行岗位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考核,使其熟悉岗位火灾危险性和应急处置方法。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