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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9〕9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工作,不断加大推进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更好地发挥电子政务的作用,合理配置资源,防止重复建设,使我省电子政务又好又快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协调指导。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指导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电子政务发展战略、规划,制定电子政务建设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提出省级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年度项目计划和资金概算建议,并对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及经费提出审批意见;组织政府系统跨部门、跨地区重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对省级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二、加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规划管理。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制定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发展规划。省级政府部门根据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电子政务建设规划,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根据部门提出的年度项目申请,研究制订省级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年度项目计划。未列入省级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年度项目计划的,省发展改革委不予立项,省财政厅不安排经费。
  三、加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管理。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订政府系统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对电子政务项目立项、建设、验收、运行等关键环节加强管理。建立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情况通报制度,项目建设部门定期向省政府办公厅等报告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建成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加强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电子政务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要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实施,并同步验收。
  四、加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经费管理。完善电子政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电子政务资金整合使用。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基础性、综合性和跨部门项目建设,集中有限财力重点保障关键政务应用、共用的基础设施、共享的信息资源的运行维护。实施电子政务项目政府集中采购,探索集约化建设模式,推行服务外包,降低运维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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