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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启动区县甲型H1N1流感定点收治医院的通知


  附件2:
收治甲型H1N1流感患者定点医院
感染防护工作指导意见

  为加强定点医院的医疗工作,提高医疗救治能力,杜绝院内感染,特提出如下医院感染防护工作意见。
  一、隔离措施
  (一)发热门(急)诊
  1、独立设区,出入口与普通门急诊分开,标识明显。
  2、设挂号、收费、诊室、备用诊室、检验、放射、药房等部门。
  3、发热门诊三区划分清楚,各区无交叉,有明显标识。人流、物流分开,防止交叉感染。
  清洁区包括:医务人员的值班室、会诊室、更衣室、医疗物品库房等;
  潜在污染区包括:治疗室、医护人员办公室、消毒室和防护用品更换室等;
  污染区包括:病室、病区走廊和污衣、污物暂存处等。
  三区之间分别设立缓冲区,有实际隔离屏障,严格区域管理。
  (二)隔离病房
  甲型H1N1流感疑似、确诊患者病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通风良好,独立设区,与其他病区相隔离,有明显标识;禁止使用集中送、回风式空调;
  2、布局合理,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三区无交叉;
  3、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患者专用通道;
  4、疑似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确诊患者可同住一室,床间距1米以上;
  5、患者戴外科口罩,仅限于病房内活动;
  6、医务人员办公室与病房有一定距离,无交叉;
  7、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
  8、尽量减少转运患者,必须转运时,让患者戴外科口罩,转运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二、消毒
  (一)室内空气消毒
  不必常规采用喷洒消毒剂的方法对室内空气进行预防性消毒。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通风不良时,可安装通风设备,加强通风;可采用循环风式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
  (二)物品消毒
  医疗器械、污染物体表面、地面等消毒方法参照《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三)手卫生
  手上有可视污染物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无可视污染物用快速手消毒剂消毒双手。具体方法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执行。
  (四)医疗废物与污水处理
  医疗废物和医院污水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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