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并肺炎和/或低氧血症、呼吸衰竭;
2、合并感染中毒性休克;
3、合并多脏器功能不全或多脏器功能衰竭。
三、确诊病例转运原则
发现确诊病例,接诊医院应判断病情,呼叫120或999,由院前急救机构派车转运,并通知定点医院。非高危及重症病例按居住地转运至辖区定点医院;高危重症及外籍确诊病例按区域转运至市级医院,即朝阳区、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顺义区、通州区、怀柔区、密云县、昌平区、平谷区的病例转往北京地坛医院;丰台区、崇文区、宣武区、石景山区、大兴区、房山区、门头沟区、延庆县的病例转往北京佑安医院。
四、工作要求
(一)合理安排筛查与收治工作
各区县卫生局应重视定点医院建设工作。当定点医院同时承担发热筛查工作时,应兼顾筛查与收治任务,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对前期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保证定点医院至少收治20名确诊患者的能力。
(二)调整工作制度与流程
各定点医院要高度重视收治工作。根据上述原则调整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确保有效救治患者,杜绝院内感染(详见附件2:收治甲型H1N1流感患者定点医院感染防护工作指导意见)。
(三)加强患者的管理
1、医院应当对门诊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进行甲型H1N1流感病毒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凡发热伴有流感样症状的患者,应给予一次性外科口罩,并规范佩戴。
2、收治确诊病例的病区不设陪护,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有专人跟随。
(四)建立医务人员健康监测制度
建立院内医务人员健康检测制度。如医务人员出现流感样症状,需接受评估,酌情停止工作,并按照相关政策,提供预防和治疗性药物。
(五)做好物资储备
做好医疗救治设备与药物、抢救药品、防护用品及清洁消毒物品的储备工作,保证物资供应渠道通畅。
(六)及时报告病情信息
各定点医院要通过北京卫生信息网实时报告患者每日病情。
登陆方式:登录北京卫生信息网(www.bjhb.gov.cn)专题栏目下“北京市卫生局医院管理”系统,填报《甲型H1N1流感患者有关情况一览表》。定点医院登陆该系统使用的用户名、密码和机构代码均为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请各相关单位登录上报系统后,及时对密码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