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工作的决定
(宁党发[2009]34号 2009年5月23日)
财政是党和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物质基础,是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为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加快实现我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增强财政保障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财政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全区跨越发展的关键阶段,也是全面建设和谐宁夏的重要时期。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对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重民生具有更直接、更有力、更有效的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财政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科学发展意识,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认真做好财税调控和收支管理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加快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自觉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紧紧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重大机遇,发挥好财政政策和公共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着力支持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夯实财源基础。
(一)扩大政府性投资规模。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农业、教育、卫生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点工业基地、重点交通项目、生态项目和沿黄城市带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切实抓好中央新增投资、专项资金、财力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的争取和落实工作,提升财政综合实力。健全机制,注重引导,调动银行信贷资金、政府信用贷款和民间资本投向政府鼓励的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拓宽建设发展资金渠道。
(二)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一步完善财税扶持政策,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坚持远近结合,既立足当前保增长,又着眼长远调结构。集中资金支持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和“五优一新”产业集群发展,不断提高重点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到2012年,各级政府工业技改投人年均增长要保持在15%以上。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完善有利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财税政策,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稳步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限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
(三)大力支持“三农”。持续增加财政支农投入,稳步提高“三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继续完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探索建立财政支持引导、社会主动参与的多元化农业投入新机制,推进财政支农资金与信贷、农业保险等资金的有效组合,建立健全有利于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支持“三个农业示范区”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稳定粮食生产,推进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