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督察周报制度。各级各部门都要建立周通报制度,并于每周五上午将日常督察、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市爱卫办,每周通报内容包括:日常督察、检查和社会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本周督察发现的问题和上周督办落实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及督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检查评比,加大奖优罚劣力度
1.全面检查。各有关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卫生大检查,对本辖区、本部门的卫生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检查内容不仅包括市容环境卫生方面,还要检查日常工作进展情况和监督、督察工作的落实情况。
2.互查互评。由各办事处(乡、镇)或社区每月组织辖区单位进行一次互查互评,好的单位挂红旗,差的单位通报批评。每月互查互评情况由各区汇总上报市爱卫办。
3.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各级各部门在卫生大检查中要着重检查卫生管理薄弱环节和单位,加强对城中村、集贸市场、占道经营、早夜市、五小、背街小巷、社区单位楼院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市直委局要突出对本系统重点及窗口区域的检查。各级各部门在实施检查中,严格按照《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检查前有方案,过程中有记录,检查后有讲评,同时公布检查成绩,力争通过检查解决一些突出问题。
4.完善日督察、周通报、月点评、季度评比制度。在开展日督察、周通报的基础上,市爱卫会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对当月城市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并进行点评分析,同时根据日督察、检查和群众监督情况,采取千分倒扣制,排出市直有关单位、各区(管委会)名次,并在媒体上公布。每个季度,市爱卫会按照《“爱国卫生杯”季度流动红旗评比办法》开展评比,评出季度流动红旗和后进单位。
农村爱国卫生工作要继续搞好量化考核管理机制,加强各县(市)城区日常监督力度,坚持每个月定期检查通报制度;进一步落实《郑州市卫生镇(乡)管理办法》,坚持卫生镇(乡)每季度暗访通报制度。
(四)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1.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对本行业、本辖区所有的市场、社区单位、广场游园、商场、医院等单位的卫生管理和监督明确到人,并在醒目位置设立标识牌,把管理责任人、卫生监督员的照片等资料置于单位公示栏上。管理责任人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落实的原则,抓好卫生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都要建立城市卫生管理台帐,把本行业本辖区所有的市场、城中村、公共单位、社区单位、广场游园等单位的城市卫生管理情况,详细统计、登记造册,作为检查工作落实责任的基本依据,逐步建立城市卫生管理数据库。